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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5.28起个人可申请注册“.CN”和“.中国”域名

    作者:最优网络 点击:14483 次

    记者28日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获悉,修订后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29日零时起开始实施。其中,自然人可注册“.CN”“.中国”域名是此次修改的最大亮点之一。

      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于2012年5月29日零时起开始实施。此次修订,重点修改了原《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关于域名注册主体的规定,提出“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本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即将域名注册的主体扩大至自然人。

      此外,还加强域名注册者信息的安全保护,并针对域名注册、转移、续费等环节进行修改完善。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网站规模达229.6万,较2010年底增长20%。随着网络应用的逐步深入,个人已经从单方面的信息接受者转化为主动的信息发送者和价值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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